1、(1)說服與判斷
從民主發展歷程以來 發言與從事政治活動幾乎是指同一件事 修辭相對於公共生活 是上位者傳遞其理念的方式 在民主政體 其溝通民主可以擴大其包容性 訴諸於人民的互動 使上位者傾聽對方 作出決策與思考 闡釋政策 使人民了解與判斷 是透過演說去說服的藝術
縱然是一個胸懷大志的政治家 還是要以民眾的語言訴諸支持 但元首的特權即是在於他的談話容易透過媒體傳播 得到全民傾聽的機會 也正因為是特權 所以發言者更應該字句斟酌 充分發揮語言的力量
(2)如果我是在場的雅典公民 我會投入這場戰役 因為憑藉著從小被教育的愛國心及這場演說憾動人心的激昂 死去壯士的壯烈犧牲 不但代表他們為祖國奉獻的高尚情操 更是他們為捍衛雅典的民主政體所作的努力 上位者的演說符合了人民的期待 犧牲的勇士絕對不是為了和別國一較高下的莽勁 而是有更重要更高尚的價值等著我們去體現
2、(1)胡適曾言 容忍比自由更重要
這句話對現今社會講究言論自由似有相違之處 其實不然 因為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 沒有容忍 就沒有自由 一切迫害異端的行為 一切對異己的摧殘 一切對宗教自由的禁止 都是源於不能容忍 深信自己是對的 絕不能接受其他價值的挑戰 所以不能容忍和自己不同的思想罷了
如果主政者不能容忍歧見 一意孤行 那就背離民主的意義 民主要大家服從多數 尊重少數
但絕不是演變成多數暴力 壓縮少數意見成長的空間
(2)如果我作出相反決定應該是對方反對我所捍衛的基本價值 例如 良心 誠實等 這些是我對任何事以其作中心思考的大方向 對方若撼動我的價值核心 我會先判斷依他所言 我是否有改進的空間 如果有 我會適時去做調整 但若是我經反覆論證仍深信不疑的 我會盡權力去捍衛他 甚至試著說服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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