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何謂容忍?何要容忍?何去容忍?(德文一,02123047)


  1. 「容忍」一詞,素來是常被拿來品評的話題,從賞風雅俗的文人騷客到四處品國論族的政客,這不僅只是一個待人處事的道理,更是治國的重要方針,我們在課堂中的一些討論,針對的是,身為公民的我們面對公共議題公眾事務的態度是否也應持「包容」的態度。
  2. 其實在討論這個問題前,我們應先問,何為容忍?容忍是,我們包容和我們意見相歧之人的觀點,並能以平和討論的方式促成社會的進步。至於為何要容忍?那是因為凡事都有正反兩, 容忍是為了讓多面的聲音共存並產生激辯, 達成一個平衡, 而這樣的平衡便是對與錯的產生,對錯是共識, 而非絕對存在的價值, 而對錯的產生則建構了每個社會的生活方式,持續的激辯就是鞏固目前生活方式的方法,換言之促使社會的進步和祥和。至於容忍的限度便是在於,言語和行動,多方聲音的並存造成討論激辯,並產生共識,若進而演變成人們訴諸行動暴力的導火線,這便背離了容忍的目的 促使社會的進步和祥和。容忍之所以不同於所謂的「漠視」的原因在於,容忍是傾聽、包容以及討論。「漠視」是忽視,將己置身於「社會」或「非關己身之事」外,是種消極的態度。
  3. 「容忍」有人會說那不過是「漠視」一詞較為體面的說法,或有人說那是沽名釣譽之人口中崇高的口號,我想不論為何,我們均不能否認其存在的價值。事情沒有真正且絕對的對與錯,而我們口中的是非善惡,其實不過都是社會共識。而容忍,提供大家一個彈性的空間,談是非對錯,談價值觀念,進而產生了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生活方式。這就是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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