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 星期二

黃河組,主張邦聯:內戰演講稿

背景:內戰前夕告全國同胞書

組員:法一 C 呂亞馨 吳宛珊 吳越 李冠廷 邱柏超 陳泓霖 會一D 高鈺婷



全國所有的同胞們:


今天,我們聚集在這裡,是因為我們的國家正遭受前所未有的威脅與挑戰,而這個危機將有可能造成國家局勢的動盪,甚至導致整個國家的分裂。因此,對於全國同胞的現況與未來,我們將在此發表鄭重聲明。


在政治形態上,我們將採”邦聯”的形式運作,我想,在場的各位將會為此深感不解,何謂邦聯? 與聯邦又有什麼不同? 為甚麼我們要有此項重大改變? 以下做幾點概要說明。

邦聯制是指一個國家內,由不同的主權獨立區域組成的主權聯盟,各區域本身在外交、法律和軍事上具備完全獨立的主權,彼此間的契約關係屬於國際條約,只是在軍事、外交等方面聯合行動。 基於上述簡介,我們歸納出其優點:
  1. 邦聯主權仍在各自國家,各國依然保持國家的國際法主體性,也就是說,我們是獨立的個體,在政府的運作上有高度的自由。
  2. 中央 邦聯制是由主權國家為成員的聯盟,以條約平等為基礎而組成的聯合體,其目的在於保障安全,維護和平,各成員國得經協議設立一政策協調機制,以實現共同利益的制度設計。所以邦 聯權力需要靠各國支持否則政策無以推行,這將可以使各國的意見最大化, 能制定出讓各國利益最平衡的條款。 
  3. 難在一個充滿侵略性大國的世界上順利地生存下去。為此,,兩全其美的辦法就是一些小共和國聯合起來成為一個邦聯,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而發揮其聯合起來的力量。 
  4. 邦聯之間運作乃由國際條約產 一個共和國如果太小的話,就很生關係,故產生了國際上的拘束,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有助於減少關稅壁壘進而達到貿易上的自由化。 
  5. 除促進全球貿易自由化以外,尚有統一度量衡、邦內跨國觀光有其便利。 若是兩者之間存在矛盾時,聯邦制將處於極低的效率之中。 除此之外,由於地方政府的各州均享有相當的權力,也各自制定憲法來保障其人民的權利,因此會造成各州人民的待遇有別,人們在某州享有的權利與 
  6. 邦聯當局倘有違法行為,成員國得將之宣告無效,而予以取消,且成員國有退出邦聯之自由權;在聯邦之下,聯邦政府倘有違法行為,各邦只得訴之於法院,以圖補救,不得自由宣告之為無效,更不得自由退出聯邦。 

至於聯邦,請關現代美國,雖有人稱他們採取聯邦制是歷史上一大進步,但兩百年後的現在,聯邦制的缺點也暴露無遺,最易見乃”效率”的問題,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各有其憲法有其法令,他們相互扯皮,各自為政,當大多數資產階級利益集團意見接近時,聯邦政府可以保護州的靈活性也能保證中央的權威,但保障,一旦到了其他州則未必。再者,一個州的法律也可能和其他州相差很大,例如:州際間行車的卡車司機必須知道不同州之間的法律規定,因為他們必須確保其所載貨物的重量、高度、長度符合他們途經各州的不同要求,在每個州他們都有可能被攔截下來,以檢查是否符合規定。諸如此類的法律差異容易造成人民的不便且產生各種爭議。 
共同體,這也就意味著它是永久性不能分離的,任何一個部分都不能退出。 
總結上述各點,我們認為邦聯制最能維護各國獨立自由的主權,每個國家的主權不應該由他人操控,而應該掌握在自己手中。因此,所有的同胞們!為了國家最高的利益,也為了全體人民的自由與權利,我們應該集結所有的力量一同努力、奮鬥。在當前國家最危急的時刻,勇敢的挺身而出,為國家、為同胞而戰!為獨立、為自由而戰 最後是關於「退出」的問題,聯邦內的各個州究竟有沒有權力宣佈退出這個共同體?不論是美國各州還是加拿大的魁北克問題,我們會認為,憲政理論應該是允許退出的,因為它強調一切都是自由組合,既然是自由加入,那當然可以自由退出。但實際上卻並非如此,如同美國憲法上所說,美國人民結成一個共同體是為了要有一個更美好的!如果你們願意為自己心目中理想的國家貢獻一己之力,那麼,就讓我們起身共同捍衛屬於我們的國家與未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